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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性住房

  • 所属机构: 安乡县房管局
  • 事项类别: 重点办事服务事项
  • 办理地址: 安乡县住保办
  • 办理期限: 自进窗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。
  • 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8:30-12:00;下午 14:30—18:00(夏季)14:00-17:30(冬季)
  • 联系电话:0736-4325736

安乡县房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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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、办理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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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申请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; 2、申请人必须具有安乡县城镇居民户口; 3、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%; 4、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,申请家庭成员之间,有法定的赡养、扶养或抚养关系;且家庭任一成员不拥有机动车辆(摩托车、三轮车除外)、商业性门面、未参与经营入股等情况。

    2、所需申办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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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2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; 3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 4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; 5、其他证明,如低保证、残疾证等。

    3、办理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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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申请人申请; 2、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部门受理; 3、街道办事处上门调查; 4、街道办事处公示; 5、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; 6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及审批; 7、市住房保障部门公示。 申请地点: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(镇政府)。

    4、收费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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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收费

    5、办理依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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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、办理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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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